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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訊息
辦理本會會員暨子女獎學金,及申請九九重陽敬老金活動
本會訊息
辦理本會會員暨子女獎學金,及申請九九重陽敬老金活動
受文者:本會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09月13日
發文字號:嘉市廚師工字第 061 號
主旨:辦理會員暨子女獎學金、九九重陽節敬老活動、請查照!
說明:一、申請期間:自即日起至102年10月4日止受理申請。
壹、 會員暨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申請辦法:
一、為鼓勵本會會員及子女力求上進、提高教育程度、爭取榮譽,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凡在台灣區之公私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國中就學之本會會員及其子女而合於本辦
法各項規定均可申請,但公費生(軍、警、師範院校)及補習班學生不受理申請。
三、申請人之資格為入會滿一年以上,一戶不限申請人數,但同一戶皆為會員者,不得
重複申請。
四、獎學金以每年發給一次(全學年成績)其標準及金額如下:
學制 學科 操行 體育
公立學校【國中以上~大專院校】 80 85 75
私立學校【國中以上~大專院校】 85 85 80
公私立補校【國中以上~大專院校】 90 85 80
申請金額
一、大學以上、二技:1600元
二、專科(二專、五專四、五年級):1200元
三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:1000元
四、國中:600元
備註一:各級學校一年級新生均以原畢業學校最後一年成績為準。體育成績殘障免除。
備註二:當年度畢業,未繼續升學,成績符合者,亦可申請。
五、獎學金之審核由福利組或理事會擔任。
六、獎學金之頒發經審核通過後,由大會頒發(頒發獎學金及獎狀乙紙),以資鼓勵。
七、1、會員本人進修或所扶養子女均以戶籍登記為準。
2、會員所養弟妹(須有父母身故或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身份證明)准比照辦理。
3、本會會務工作人員及其子女准用本辦法。
八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討論後提請大會通過,惟修正時,提大會通過刪除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九、具以上資格者請至工會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下列文件:1、會員證影本及會員本人
印章。2、全學年度學業證明書影本1張(上、下學期成績單)。 3、學生證影本。4、戶口名簿影本等各一份。
貳、 辦理九九重陽節敬老活動,申請辦法如下:
一、目的:為宣導社會倫理道德及發提敬老尊賢之美德為目的。
二、對象: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,並遵守本會章程確實履行義務者,訂定本會會員或直
系親屬(三等親內),實歲年滿76歲以上者,『年齡認定以每年重陽節為準,同父母限一人申請』。
三、申請手續:請至工會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:1、會員證影本 2、會員印章
3、戶籍資料【載明親屬關係,本人和直系親屬之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。】
四、凡經本會福利組或理事審查合格後,每人發給敬老金及福壽麵各乙份。